(罗永旭/文)为了表彰我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培养、选树、宣传等工作,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对在校生的引领示范作用,积极推动创先争优良好校园风气的形成,教育和引导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生工作处在全校2017届毕业生中组织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各学院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初选人员;将初选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学工处对上报材料进行校级审核、公示,最终确定校级优秀毕业生报学校审批。本次评选首次将获奖级别划分为院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正有序进行,预计6月26日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