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旭/文)学生工作处助学中心继5月18日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专项工作会议后,按照填报进程表各阶段时间要求,于6月1日组织各分院开展互评工作,各分院负责助学工作的学生工作者参加互评。
互评开始前,学工处康春丽处长就近期各分院认真组织开展认定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对各分院集中出现的问题统一做以解释说明。随后,各分院进行了互评抽签,针对对应学院进行逐一复核工作。互审工作历时两小时,在复核过程中,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其他突发家庭变故学生的材料按黑龙江省助学中心下发的《困难学生认定说明》进行认真核查,将复核学院存在的问题逐一填写进《互审记录单》。由学工处助学中心汇总后统一下发各分院,以便各分院按相关要求进行整改。
据悉,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审人数为3080人,6月2日至6日各分院将按相关要求进行材料修改,确保数据准确,6月7日起助学中心将进行随机复查工作,预计6月中旬将完成全部认定及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