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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学金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 第二学期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赵云  时间:2024-09-18 11:28:08  浏览:

各学院:

为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树立先进典型,促进德、智、体、美、劳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依据《哈尔滨华德学院德育学分实施办法(试行)》、《哈尔滨华德学院学生奖助学金制度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2021-2023级学生范围内,规范开展2023-2024学年第学期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在注重学生学习成绩的基础上,增强学生德育教育,要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班级奖助学金评议小组由辅导员、责任班导师、干部、团干部和两名普通同学组成(评议小组总人数为奇数),负责民主评议。初评结果要向全班学生公布,全班学生无异议后方可上报。班级评议小组成员涉及自身问题时必须回避,由小组其他成员对该成员予以评定。

院要成立2023-2024学年第学期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审核小组,由学院院长、学生发展中心主任学生发展中心副主任、辅导员、系主任、责任班导师、教师代表、班级干部、普通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小组总人数为奇数)。

(四)各学院需要存档备查的评定过程材料如下:

1.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启动会议记录(启动会照片);

2.班级民主评议记录和班级评议结果公示(具有代表性民主评议照片和班级评议结果公示照片);

3.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定结果名单(获奖学生名单);

4.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审核会议记录(审核会议照片);

5.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定结果公示(公示照片)。

辅导员必须认真审核学生奖助学金评定综合成绩情况,审核无误后方可签字上报本学院学生发展中心,经学院学生发展中心主任审核且在学院进行公示(不少于3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再以学院为单位上报学生工作

二、相关说明

2021-2023级学生德育综合考核和奖助学金评比办法按照2023级学生手册中《哈尔滨华德学院德育学分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德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中加分要求的补充说明》和《哈尔滨华德学院学生奖助学金制度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执行。

凡在我校学习一学期以上(含满一学期),具备学校奖助学金获奖评选条件的本科学生都有资格参评学校奖助学金。

学生综合成绩(总分)是由学习成绩的70%和德育成绩的30%两部分组成。

等级条件:参照2023级学生手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参加学校奖助学金评定: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不满一年者;

2.前一学期考试、考察课有不及格者;

3.德育学分综合考评成绩低于70分(含70分)。

以上情况不具备参评本学期学校奖助学金资格。各院要认真核对上学期班级各项违纪情况,算准班级参评人数(违纪受处分不满一年补考未通过和德育成绩未达到70分<含70分>者不算在参评人数内)。各班级奖助学金名额由参评人数乘以系数来决定。学生工作处将重点在这一项进行检查核实。

按照学校教务处的规定,参加补考通过的科目成绩以60分计算学习成绩,此类学生只作为本班级学生数的基数,不得参与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各类分制的分数核算和计算方式以学生手册和校教务处相关规定为准。

三、时间安排

919-22 院学习文件精神、各小班进行综合考核;

923-29 班级公示、签字确认;辅导员审核,各学生工作办公室复核、检查汇总、填写上报表格信息、学院公示;

930日      以学院为单位上报学生工作中午11:00前);

101-11日 学校审核、整理汇总、公示及申请发放。

四、需上报材料目录及要求(用回形针,不要用订书钉)

     (一)学院和班级两级的奖助学金评定审核小组人员名单--纸介版1份;

各班学生奖助学金评定综合成绩一览表--纸介版1份(附件1)

各班级奖助学金评定一览表--纸介版1份(附件2)

各学院特等奖助学金评定一览表及汇总--纸介版和电子版各1份(附件3)

各学院学生奖助学金明细汇总确认表--纸介版和电子版各1份(附件4)

2023-2024学年第学期学校奖助学金评定报告(电子版和纸介版1份报告中必须体现的内容:参评范围、参评班级数、总人数和参评人数、未参评人数、各类获奖人数以及特殊情况等,要求学院学生发展中心主任审核签字,学院盖章,落款日期)。

五、评定过程中的工作要求及监督考核措施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务必在班级宣传到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本次评选工作,顺利完成本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

各学院组织辅导员严格审核各项填报信息,确保填报信息零差错,认真把关,对于奖助学金评定过程中有严重过失,学生分数、学号、获奖等级、金额、银行卡号、身份证号等信息有明显错误的,学校将直接取消其奖助学金评选资格,不允许更换或补报。同时将上报材料有问题的情况进行通报、备案并将结果记入各学院考评成绩中。

评选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不公平、公开、公正等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上报学校监察审计处

各班开展奖助学金评定后,评定结果要在班级范围内公示,班级同学无异议后要确认并签字,签字材料各院要留存备查。

院要向全体学生告知监督电话联系人及监督电话:

杨志承18846188256

 18846188335

意见邮箱:462104316@qq.com

在评定期间学生工作处将以走访小班、座谈问卷等形式进行抽查,监督检查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开展情况。


附件:

1.各班学生奖助学金评定综合成绩一览表

2.各班级奖助学金评定一览表

3.各学院特等奖助学金评定一览表及汇总表

4.各学院学生奖助学金明细汇总确认表

5.关于德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中加分要求的补充说明



学生工作处

                              2024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