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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通知及结果

关于评选2013年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3-03-14 00:00:00  浏览:

 

各院系:
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立志成才,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建设优良的学风、院风,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优秀毕业生优先推荐就业提供依据,现将本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办法
参照《关于评选2013年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的通知》(黑教学〔2013〕24号)和《哈尔滨华德学院优秀毕业生评比表彰办法》。
二、评选范围
推荐人数为各院系毕业生人数的3%(省级)和7%(校级)。哈尔滨华德学院优秀毕业生推选名单与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名单不得有重复,参评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参评名单以学校公示名单为准)若落选,如无特殊原因,将其自动落入哈尔滨华德学院优秀毕业生名单中,各院系不必重复推选。
三、材料上报
1、参加评选省优秀毕业生的同学需填写《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评审表》(一式两份,反正面打印,电子版一份);同时上交一张竖版彩色数码照片(可用于宣传用)和一份1500字左右的个人材料(具体格式见附件5)。参加评选校优秀毕业生的同学需填写《哈尔滨华德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各院系需按评选结果填写《2013年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附件3)和《哈尔滨华德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和纸介版各一份。
3、评审报告电子版和纸介版各一份(300-500字)。
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到asdf-0603@163.com,纸介版报学生工作处。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院系将评选结果于院系内公示后,在3月21日(周四)11点前报送学工处,逾期视为放弃。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进行本年度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认真把关,材料一旦上报,不允许更换或补报对于填表不规范不符合评选要求的候选人,学校将直接取消其参选资格。同时将上报材料情况上报评委会并备案。
 
 
哈尔滨华德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3年3月7日
 
附件1:2013年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
2013年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
附件2:省级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省级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附件3:2013年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
2013年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
附件4:2013年评选省优毕业生通知(转发)
2013年评选省优毕业生通知(转发)
附件5: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模板
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模板
附件6: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7:2013年哈尔滨华德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2013年哈尔滨华德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附件8:校优秀毕业生评比表彰办法
校优秀毕业生评比表彰办法
 
备注:下列项须手写
《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评审表》中
“院系推荐意见”,须按以下格式填写:该同学… …,同意推荐
日期统一填写为:2013年3月21日。加盖分院公章。
“学校审核意见”,须填写:同意推荐
日期统一填写为:2013年3月26日。
《哈尔滨华德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