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明确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一、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范围
(一)免息范围
按照《通知》要求,哈尔滨银行将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
(二)本金延期偿还范围
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借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
二、办理流程
(一)免息流程
借款学生无需对本人名下符合《通知》免息范围内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提出免息申请,哈尔滨银行将按照《通知》有关规定自动免除相关利息。借款学生可登录哈尔滨银行APP贷款-贷款管理-我的还款-还款计划查询到相应的免息情况。
(二)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流程
1.如借款学生需要对本公告第一条第二款“本金延期偿还范围”内本人名下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进行延期偿还,请于2022年12月31日前登录哈尔滨银行APP或哈尔滨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线上申请本金延期偿还。贷款-贷款管理-助贷本金延期申请,并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相关操作。
2.如借款学生对名下多笔国家助学贷款的本金申请延期偿还,需逐笔申请。已成功申请本金延期的借款学生,不得撤销延期申请,但在延期内可以申请提前还款。
3.本金延期偿还时间为一年,延期后的偿还日(以下简称“延期偿还日”)为2023年的同月同日(即申请日推迟一年后的同月同日)。延期偿还的本金的利息计算和偿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借款合同》约定执行,延期贷款不计罚息、不收复利。在《通知》范围内2022年12月31日前的利息将予以免除,从2023年1月1日后利息由借款学生自行承担。
4.若借款学生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或因申请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导致申请不成功的则无法按《通知》要求办理本金延期偿还业务,可按《通知》要求继续享受免除2022年利息政策,但其余应还款项仍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还款。
5.成功申请本金延期偿还的借款学生需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还款。具体还款计划于哈尔滨银行APP中查询。
三、温馨提示
延期偿还的本金仍将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正常计收利息,2023年1月1日起如国家无最新政策将按月归还贷款利息。请综合考虑后决定是否申请本金延期偿还。
哈尔滨银行不会以免息和延期还本为由,附加不合理条件、要求转账汇款或索取个人信息,如收到此类邮件、电话或短信,请勿轻信,以免蒙受损失。
如您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哈尔滨银行助学贷款中心0451-55677725,0451-55676512,0451-55676532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至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