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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哈尔滨华德学院责任班导师工作职责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3-01-13 00:00:00  浏览:

 

教书育人是每一名教师的神圣职责。授课教师在教好自己的业务课程外,还应充分利用自己的教学优势,做好学生的学风建设引导工作,践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三全育人理念。
一、根据学校总体育人理念要求,任课教师要承担学生小班部分教育引导工作,称谓为“责任班导师”。
二、责任班导师所带班级为1至2个自然班,不足部分可由个别优秀机关干部补充。
三、责任班导师的工作内容如下:
1.责任班导师在向学生传授理论知识和实践动手能力的同时,应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的志向,培养良好的素质,形成刻苦钻研的学风。
2.对责任班级学生进行教育引导,了解学生的思想情况,重点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培养学生严谨、踏实的学风,督促学生完成学业,促进班风、学风建设,帮助和鼓励学生开展创新活动,学会自我管理,尽快适应大学学习方法。
3.分析小班学习成绩,尽快了解班级学习情况,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生主动获取知识、掌握技能、提高全面素质和能力的自觉性。特别是学习困难的学生,要对其重点帮助、督促,帮助他们树立学习信心,改变现有状况,降低考试不及格比例。鼓励优秀者更加全面发展。
4.及时向所在学院和学校教务部门反映学生对教学管理、课程安排,教学质量方面的意见、要求。
5.每周至少应与班级接触一次,每两周要与学生交流1至2次,可以通过课间交流、寝室访问、班干部交流、学生谈话等形式进行。记好工作日志。每学期初、学期末要分别提交一份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6.熟悉班级所在专业的社会需求,了解往届毕业生的就业情况,优秀毕业生的现状,以教育学生努力学习。
四、责任班导师相关规定及考核
1.凡学校聘任的教师,在正式签订聘任书后,皆有接受安排为责任班导师的义务。
2.责任班导师由各学院提名聘任,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3.责任班导师每次任期原则上不少于两年。同一小班,在大学四年内责任班导师更换不得多于2人。
4.教师在晋升职称或者在学校聘岗提拔中,必须有不少于两年的责任班导师经历(晋升正高职时不要求,此项规定从2010年开始执行)。
5.责任班导师的考核办法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人事处共同制定,主要涉及学生与学院的评价、班级学风、纪律的状况、学习成绩的变化、任课教师的反馈等方面。应强调可操作性、公正性。
6.根据工作业绩和效果,责任班导师每学年可参加学校组织的“优秀责任班导师”评选活动。在学校组织的“教学优秀奖”和“华德名师奖”评选中,责任班导师工作情况是必备条件之一。
 
 
二○一○年一月